少年涉入罪案,无论是加害者或受害者,都让家人心痛。
如何避免这种悲剧?麦嘉强律师认为家庭教育扮演的角色举足轻重,父母在伴随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应尽力做好以下:
1. 给孩子有爱的成长过程
家庭是否温暖,或冷酷对待一个孩子,对孩子的性情养成有着一定的影响。
麦嘉强指出,曾有一名34岁的杀人犯,出生后父母便将他留在保姆身边,直到上小学后才回到家人身边,但回家后父母却经常打他、让他喝尿、吃屎、吃昆虫……这名孩子最终忍无可忍,12岁那年从南马逃到吉隆坡流浪……
麦嘉强指出,虽然这名孩子曾遇上一位收留他的单亲妈妈,但是内心的创伤已然形成,在无人辅导或开导之下,多少影响了这名年轻人后来愤世嫉俗的性格。
2. 注意朋友对孩子的影响
一旦教养出了问题,或亲子之间有了代沟,孩子就会偏向从社交圈子寻求情谊上的支持。但因为涉世未深,一不小心,青少年也可能失足掉入烟酒毒品或诈骗份子的陷阱中,如果父母没有及时关心孩子,问题可能就会恶化。
麦嘉强举例,曾有一男孩与外国网友相约见面,第一次见面相安无事;第二次见面时,因听从这名外国网友的建议,少年多带了一位女性朋友前往,结果两人双双遭受这位有恋童癖的外籍网友性侵。事发之后,外籍网友逃逸,警方查办结果,因是少年邀少女外出,结果少年被告上了法庭。
“法庭讲究的毕竟是证据……”深感无奈的麦嘉强指出,虽然真相并非如此,但很多时候,在法庭上,证据比真相更重要……
因此,在科技网络发达的今日,父母更得小心孩子的交友情况,尤其在18岁之前,孩子要求的“自由”还是需要受到家长和家规“爱”的管束。
3. 了解我国刑法
除了要注意教养、亲子沟通、同侪影响外,父母和孩子也应了解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18岁之前被定义为“儿童”的群体,如有犯罪,一般处理如下:
- 十岁以下者在法律上被视为“doli incapax”(无犯罪能力),犯法不被定罪。
- 轻微犯罪者,罪成也不会留案底,但会罚款,孩子也需要去上一些课程。
- 严重犯罪者,法官一般会视父母的教养能力而决定是否安排孩子进入由福利部所管理的“Sekolah Tunas Bakti”,有学校、有老师,学习期限最短为三年。
- 谋杀罪成者,法官一般会判孩子进入由监狱所管理的“Sekolah Henry Gurney”,为扣留14-21岁少年罪犯的恢复机构,扣留期限为三年。与成人罪犯一样,儿童罪犯也需接受监狱严厉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