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和经济双重打击下,如果打工仔也被老板无故辞退了,该怎么办?!
在马来西亚,员工若被老板“毫无理由”地辞退时,可透过什么方法来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答案是:劳工法。
但张凯川律师指出,根据1955劳工法令规定,只有薪水低于两千马币,或多于两千马币但从事体力劳动者,才能享有劳工法令的保障!
那月薪多于2千的其他上班族该怎么办?真被无故辞退而想上诉时,又得跑哪些程序呢?
一起来听听张凯川律师的分析吧~
*小编认为,疫情底下各行各业都无可避免地受到了冲击,惟有相互体谅、携手共渡难关,大家才能走得更长远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