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因为经济或其他因素,而使得被告无法获得辩护律师的协助,都算人权的一种侵犯。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社会上其实存有免费的法律援助,专门帮助需要法律援助而无力聘请律师的公众人士。 譬如隶属于首相署的法律援助局(Biro Bantuan Guaman),便专为清寒人士提供法律援助,包括处理离婚申请、儿女监护权、索取赡养费、遗产分配等。 张凯川律师分享道,这些免费援助,其实都源自律师,在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之余,他们也背上社会责任,去义务为有需要的人提供辩护,伸张正义。Share to: Tags: 法律, 法律援助Share: